3日,记者从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该局组建验收核查组,对全市第一批38个申请销号的入河排污口开展现场核查与验收工作。
长江入河排污口是污染物进入河流水体的最后一道“闸口”,事关全市水环境质量和生态安全。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为507个,为有效推进整治工作,我市出台了《黄石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组织技术专家、业务骨干在整治工作中给予技术指导,帮助解决重难点问题。我市还将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列为沿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市级重点实事项目、生态环境EOD项目,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同时强化截污治污源头治理,促长江水质改善,近年来投入专项资金持续开展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污水提质增效、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及青山湖、磁湖、夏浴湖等湖泊流域治理,截污治污工作成效显著,在减少污水直排的同时,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目前长江干流黄石段稳定保持Ⅱ类水质。
随着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的有序推进,相关验收工作也正式启动,此次在对全市第一批38个申请销号的入河排污口开展现场核查与验收中,验收核查组对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整治要求和《黄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办法》,重点核实排污口现状、名称、编号和坐标等信息,对比排污口前后照片,检查排污口整治工作是否达到整治目标和整治要求。对已按目标整治到位的排污口出具核查意见;未达到整治要求的,不予销号;对明确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销号。
黄石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发力,不断巩固和深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加大工作统筹力度,督促协调各排污口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责,确保我市每季度至少完成全市排污口总量10%的验收销号任务,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507个入河排污口的整治验收销号工作。(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