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平代表:
打击服装业新型侵权行为
“宁波是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又是服装品牌集聚地,诞生了一大批知名服装品牌。宁波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服装业知识产权案件中,既严厉打击犯罪,又注重综合保护,通过诉前赔偿调解机制等及时帮企业挽回损失,实现了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全面保护。”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江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张江平深耕服装行业多年。他告诉记者,作为全球纺织服装第一大国,我国年产服装700多亿件,占全球一半以上。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的加强,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假冒商标等传统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侵权行为也在“创新”,市场上出现了只抄袭款式、样式、外包装等,不假冒商标的新型侵权行为,严重扰乱了服装行业的市场秩序,打击了服装企业的创新动力,破坏了服装行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张江平在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时建议,加大对新型侵权行为的打击与惩戒力度,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服装行业的良性可持续创新和发展。
为落实代表建议,宁波市检察机关立足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职能,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一体保护的职能优势,通过设立百家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检察联络站、推广知识产权保护快响机制,为知名服装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找准影响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切实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维护企业知识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今年以来,宁波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69件,办结36件。在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切实发挥知识产权检察“四检合一”“一案四查”综合履职办案模式的优势,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全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尽力挽回企业损失。宁波市检察院还牵头与该市中级法院、公安局联合签署《关于规范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协同办理的意见》,指导基层检察院与辖区职能部门会签出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意见,推动形成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力,共同打造一体化、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田淑娴代表:
检察数字技术大有作为
芒种前后,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赤壁市娴子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赤壁市中伙铺镇安丰村党支部书记助理田淑娴和村民们一起在田间地头忙碌着。
自从硕士毕业后选择返乡创业,田淑娴一直深耕在科技兴农一线,不断探索现代化农业新路径。
“随着时代发展,需要科技赋能的不仅仅是农业。”田淑娴对记者提到,“检察工作与数字技术相结合也十分重要。”她十分关注湖北省数字检察工作推进情况。
田淑娴了解到,湖北省检察机关推动省级统建、全省使用的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建设,全省各级检察院研发的监督模型均可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推广应用。目前已有44个成熟的监督模型被纳入平台,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共享”。该平台被评为2023年度全国“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之一。
“建好平台是第一步,如何在日常检察工作中运用才是更重要的。”田淑娴特别提到宜城市检察院研发的“耕地占用税法律监督模型”,检察机关运用该模型推动当地开展查处漏缴耕地占用税专项治理行动,已累计征缴税额2.3亿元。湖北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建设模型110余个,覆盖四大检察各项业务领域,推送监督线索2.7万余条,监督成案2000余件。
数字技术深刻影响着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与履职方式,田淑娴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搭建具有本土特色的数字平台与模型。持续激发数据要素效能,加强数字技术在检察工作中运用的深度、广度与力度,聚力打造数字检察湖北品牌。
乔文志代表:
强化地理标志商标保护
“区域品牌对做优做强农业品牌有很大帮助,现在一些区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知名度很高,但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只有保护好知识产权才能让地标品牌叫得响,让优质特色产品走向全国乃至世界。”近日,在黑龙江省五常市检察院开展的“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五常市乔府大院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乔文志表示。
在五常市,最知名的莫过于大米。2003年,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五常大米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五常大米成为“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7年,“五常大米”经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商标。乔文志一直关注大米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多次强调保护地理标志品牌的重要性。
座谈会上,乔文志了解到,近年来,五常市检察院精心打造“检护五常大米·益在经久弥香”检察品牌,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服务等职能,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维护好“五常大米”地标品牌,助力提升品牌价值,为地理标志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乔文志表示,五常大米作为区域产业金牌产品,在乡村振兴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五常市检察院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在保护五常大米品牌权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上主动作为、精准发力,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地域品牌保护离不开法治力量。”乔文志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深耕区域品牌保护事业,为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发展千亿级稻米产业集群、实现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郑海金代表:
持续提升涉水案件办案质效
以水为师,与水相伴,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水土保持研究所党支部书记、所长郑海金20年来一直致力于水土保持科研工作,对涉水检察工作十分关注。近日,她在参加江西省检察院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时,再次询问起相关工作。
检察官向她介绍,江西省检察院加强与水利、林业等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机制。该省三级检察院全覆盖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机制建立以来,江西省河湖长制工作机构、成员单位与检察机关之间互相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68条,立案1410件。
江西省检察院积极配合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紧紧围绕鄱阳湖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三水统筹”等工作重点,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针对鄱阳湖湿地生态环境受损问题,采用“1+3+N”办案模式,督导环鄱阳湖地区的南昌、九江、上饶等地检察机关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截至目前共立案办理湿地保护案件184件。
郑海金对这些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希望江西检察机关在专项监督活动基础上,持续提升涉水案件办案质效,加强涉水案件总结,筛选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推动形成共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李叶红代表:
依法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
连续四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盱眙业盛鲜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叶红经常奔波林间山头,走访一线村民,了解地方生态农业发展难题,尽可能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难题。
今年全国两会前夕,李叶红通过前期大量调研走访发现,个别地区有经营者为降低排污成本偷偷将废水拉到荒野农田排放,一些地区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存在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等现象。
经过深入走访和分析,李叶红认为,发生这些问题,除了有地方政府和企业在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时未注明土地用途、农户经营者肆意变更合同目的等原因外,还有少数地方行政部门履职不到位等原因。
对此,李叶红撰写了《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建议》,建议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加强监管,完善质量检测机制。考虑到一些现实情况,李叶红在建议中提出,违规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品违反了耕地保护的政策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国家利益,但在实际问题处置中要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对果树属于盛果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情况,可以留出一定的过渡期给农户和经营者,让他们有合理的准备时间实现复耕复垦。
李叶红希望检察机关在监督耕地恢复整改时不仅要做到依法依规,也要考虑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适当留出过渡期,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法律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来源:检察日报·声音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