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开门红,热招进行时
近日
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
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
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快来看看有你心仪的吗?
【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支队本级:战斗员岗位8人,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人,共11人。
顺庆区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岗位3人。
阆中市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岗位7人,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人,共9人。
蓬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岗位2人,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人,共5人。
西充县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岗位14人,消防车驾驶员岗位5人,共19人。
二、岗位及职责
(一)战斗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联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通信保障、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消防车驾驶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
三、工作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与报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其所辖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且服从工作地点分配。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战斗员岗位需年满18岁,不超过28岁(1996年2月20日至2006年2月20日期间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0岁(1994年2月20日至2006年2月20日期间出生),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3岁(1991年2月20日至2006年2月2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招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六)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七)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
(八)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人员和从支队各级辞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九)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十)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行业工作的。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10日18时止,以报名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填写《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统计表》(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附件4)《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附件5),同本人身份证、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者提供)、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等打包压缩后上传邮箱(896441963@QQ.COM),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专职消防员”。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单位和岗位填写报名表(只能选择一个)。
2.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考生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短信形式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应聘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应聘人员任何一项未到场、中途放弃或未通过的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参加应聘的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体检、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政审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测试标准见附件6)。
体能测试: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任选一项。考生填写报名表时选择相应科目,且选定后不得更改。
岗位适应性测试: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合格人员按照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3.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4.成绩评定。考核结束后,在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岗位排名,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5.体检。面试和心理测试均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市消防救援支队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政治考核。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政治审查相关规定结合《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附件3)内容对应聘人员开展政治考核。
7.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时间根据报名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均以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聘用及岗前培训
1.全程参加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且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且合格的人员,根据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安排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不足时可进行调剂),培训时间为3个月。
2.全程参与入职培训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补发培训期间工资。
3.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七、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具体以相关管理规定及实际执勤备战情况而定。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在正式聘用后的工作期间,聘用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聘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同时建立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三)薪酬待遇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43号)文件执行。
八、相关注意事项
(一)招考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安排、考试成绩以及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考生知晓的事项,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报到等环节。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17-5055213(李老师)
(工作日 9:00-12:00,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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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向社会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市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其中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2名(A1驾照3名,B2及以上驾驶员9名)、车辆及装备维修岗位2名(须持有汽车维修资格证,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优先)、电工岗位1名(须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优先)。
二、工作职责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备勤;对车辆器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协助灭火救援和日常训练。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限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努力练就过硬本领。
(三)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民助民,自觉维护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四)服从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参与辖区灭火抢险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至28周岁,出生时间为199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以及具备装备维修、电工等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六)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执行。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八)驾驶员岗位需持B2以上驾照(含B2)。
(九)车辆及装备维修岗位须持有汽车维修资格证。
(十)电工岗位须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十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
4、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
5、驾驶员岗位持A1驾驶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四)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
(五)吸毒及其他成瘾行为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
(六)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它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9日—3月9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报名表电子档和本人蓝底一寸照发送至1799369584@qq.com邮箱。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只能选择一个);
2.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所用的身份证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聘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26-88620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资格审查、身体初检和心理测试
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所报送资料进行审查。身体初检参照征兵做法,执行《身体初检标准》(见附件3),参加身体初检的招聘对象必须如实告知本人身体情况和既往病史。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试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资格复核、身体初检和心理测试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按照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顺序进行。
1.体能测试。应聘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在测试前为每名考生购买不少于3天的意外伤害险,驾驶员岗位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驾驶技能考核,体能考核标准参考《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4)。总成绩低于24分或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2.面试。面试重点考察报考动机、性格特征、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见附件5)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先行支付,保存好票据,待正式录用后予以报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格检查(含复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政治考核。各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政治审查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开展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期间,身体复检人员得出“不合格”结论的,即视为体格检查不合格,取消政治考核对象资格,即时予以淘汰。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考核、政审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力资源网和“广安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聘用。
3.岗前培训。应聘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3个月,整个培训统一提供免费食宿和训练服装,在此期间因个人原因主动退出的需退缴伙食费、服装费等相关费用,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作制度及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特殊工时(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二)应聘人员根据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按规定发放试用工资。经考核、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按要求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
(三)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待遇参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预计正式上岗后扣除五险一金,每月到手工资不低于4000元。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批次招聘市消防救援支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二)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或未及时接收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通知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附件下载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计划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2: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doc
附件3:身体初检标准.doc
附件4: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doc
附件5:《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doc
【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担负全州政府专职消防站执勤战备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公开招聘228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其中,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9名、战斗员岗位176名、通信员13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性别为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驾驶员及通信员岗位: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以及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经支队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性别为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
(三)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工作制度和待遇
(一)执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按国家及队伍有关规定享有轮休假、年休假、婚假、陪护假等。
(二)录取后,根据安排统一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期为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3280元/月。
(三)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录用转正。转正后基本工资不低于4100元/月,并享受岗位津贴和值班(执勤)补助。
(四)工作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意外等保险,统一发放被装,提供集中食宿,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2月5日至2月24日。
2.报名方式
登录招聘系统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676,根据个人应聘岗位填写上报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若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后果及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834-2510607(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3.报名要求
①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②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身份信息一致。
③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个人征信报告、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在体能测试时提交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应聘考核
应聘考核分体(技)能测试(含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应聘人员任何一项未通过者均不再进入下一个环节。参加应聘的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体(技)能测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心理测试、体检、政审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1.体(技)能、心理测试。应聘人员要完成1000米跑、立定跳远、3分钟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等体能测试。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人员还需参加驾驶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计入体(技)能测试总成绩。心理测试采用消防队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自动评判,心理测试不设复试环节。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任一单项不合格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2.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3.体检。应聘考核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应聘人员需参加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1次(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招聘单位会同体检医院确定复检人员。体检费用均由个人向体检医院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政审。应聘人员需配合招聘单位按照征兵政治审查相关规定开展政治和征信审查。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入职培训
1.应聘人员各项考核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和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应按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培训期间(试用期)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3.拟录用人员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作经历的,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试用期。
五、其他
(一)此次招聘由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培训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培训、报名、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和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核时间根据报名具体情况确定,应聘人员应关注“凉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考核信息,具体事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应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年进行业务理论、体技能考核及综合考评。合同期满,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经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
(五)未尽事宜由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解释为准。
附件下载
附件1: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