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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日报讯(通讯员 牛玉成)近日,奇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处理一起雇员起诉雇主讨要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19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顾某雇佣原告沈某为其驾驶货车,约定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工资8000元。雇佣期间被告未按时向原告支付部分工资,原告反复催要,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原告遂将此事诉至奇台县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该案涉及百姓讨薪,应当抓紧解决。经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原告陈述自己起诉被告只想拿回自己应得工资,主张的利息可以全部放弃,被告亦表示并不是故意拖欠原告工资,只是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对拖欠原告工资的事实无异议,愿意支付工资。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于今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给付拖欠的工资70000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