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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燕赵晚报收集编辑:燕赵晚报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男子邢某曾被吊销驾驶证。让人没想到的是,上次的严厉处罚并未让其悔改,刚刚重新考取驾驶证的他还在实习期就再次酒驾。交警再次将其查获,曾醉驾被处罚的他将面临更严厉处罚时,不禁悔恨连连。
事情发生在4月13日凌晨3时许。当天凌晨,在石家庄市槐安路与富强大街交口,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裕华交警大队在此开展综合执法行动。3时22分,一辆轿车驶来,民警示意停车受检,驾驶人淡定吹气,其呼气酒精检测显示为78mg/100ml,这表示该男子为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该男子姓邢,被查后,男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坦言自己在2018年曾有过一次醉驾,后被吊销驾驶证,如今的他刚刚重新考取驾驶证且目前尚在实习期。
虽然男子认错态度良好,但为时己晚。该驾驶人因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醉酒驾驶,将被处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同时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下,因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将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文/ 燕赵晚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南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