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船山融媒收集编辑:船山融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意见》精神及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遂宁市船山区常态化防非宣传机制,持续营造处非工作群防群治良好氛围,近日,区金融工作局、区处非办、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开展市场主体非法集资防范活动,借市场主体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业务咨询等工作之际,通过张贴《船山区市场经营主体非法集资风险告知书》,告知非法集资定义、非法集资法律责任、非法集资相关罪名和量刑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同时印制《船山区市场经营主体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自愿签订,依法合规经营,不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加强源头风险提示,切实抓好“事前”防范关。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国家法律对非法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等有明确的惩处规定,组织或参与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一旦犯罪被列入失信人,还可能影响自己的消费出行和子女入学就业。请广大市民一定不要做害人害己害家庭的非法集资组织者,远离非法集资不法行为。”区处非办成员、区金融服务中心金融稳定股股长李彦锡表示。
“联合开展此次专项活动很有意义,希望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切实认清非法集资本质和危害,自觉投身到防范非法集资行动中来,谨记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和危害要自行承担,共同净化营商环境,维护我区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区行政审批局市场服务一股股长龚惠娟说。
船山融媒记者 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