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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对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全省法院10个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进行了通报表扬,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获此殊荣。
“枫桥经验”的长期发展实践证明,法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最优方式,法治社会建设的主阵地在基层。
近年来,公主岭法院聚焦中心大局,坚持能动司法,以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深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以“枫桥式工作法”持续助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稳步前行。
环城人民法庭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纽带作用和贴近群众的优势,联合司法所、派出所、保险法学研究会等建立道路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工作法,有效化解了辖区范围内多起道交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