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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顶山日报收集编辑:平顶山日报
平报融媒记者 刘蓓
2月12日,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出公告,县城一些路口新增电子抓拍取证,并于近日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
为规范宝丰县城城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月25日起,宝丰县迎宾大道与山河路交叉口、科技路与龙博街交叉口、兴宝路(鹰城大桥)与站前大道交叉口将启用电子监控取证抓拍设备,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接打电话、未系安全带、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处罚。
此外,自2月16日起,郏县辖区部分路段设置的20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重新启用,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具体地点如下:中兴路:张良路至东坡路、八一路:凤翔大道至龙山大道、八一路:龙山大道至西大街、八一路:西大街至文化大道、东大街:北大街至高寺东路、东大街:高寺东路至北马道路、东关大街:北马道至东坡路、西大街:八一路至北大街、铫期路:凤翔大道至龙山大道、铫期路:龙山大道至行政路、铫期路:行政路至东关大街、铫期路:东关大街至中兴路、铫期路:中兴路至文化大道、铫期路:文化大道至南环路、东坡路:凤翔大道至龙山大道、东坡路:龙山大道至行政路、东坡路:行政路至东关大街、东坡路:东关大街至中兴路、东坡路:中兴路至文化大道、东坡路:文化大道至南环路。
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