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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发布收集编辑:汕头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打造“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城市环境,近日,市环卫事务中心发布公告,规定中心城区临街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清运,向市民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投放的时间和方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投乱放生活垃圾,督促各区环卫中心和作业单位严格落实沿街生活垃圾收集规定。
“铃铃铃……”晚上7时许,清脆的铃声在市区长平路丹霞庄周边路段响起,两名环卫工一前一后巡回作业,一人摇响铃铛,一人驾驶环卫车辆沿街收取垃圾。听到铃声,沿街铺户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杂物装袋后放到店前,有的则已经提前打包好放到店门口,环卫工人沿街逐一收集,投放到垃圾巡回收集车里。
龙湖区环卫事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李平介绍,实施新规定后,临街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的投放时间为每天两次,即12:00—14:00、19:00—21:30,非投放时间严禁生活垃圾出户。单位、商户、居民可采取两种方式投放,自行将垃圾送到片区设置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内,或是听到环卫工人收集生活垃圾语音提示信号后,自行将垃圾投放到生活垃圾巡回收集车相应格子中,由环卫工人在规定的垃圾投放时间内巡回收集清运。
市环卫事务中心提醒沿街商户、居民群众,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格按照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放。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随意倾倒、抛洒垃圾杂物等违法违规及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贡献力量。
(来源:汕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