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图们江新闻收集编辑:图们江新闻
珲春市坚持把规范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作为从严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在宣传、排查、整改方面进一步精准发力,有效规范干部队伍。
精准政策解读,提升干部规矩意识。通过文件、朋友圈、钉钉工作群等渠道广泛传达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结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按领域设置3名宣传员,为全市71家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各单位通过集体监督谈话会、廉洁从政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把相关法律法规和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典型案例作为学习重点,增强知敬畏、守纪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公职人员“红线”意识。
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干部应查尽查。每年定期对市管乡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企业兼职(任职)摸排,借助“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工具,做到排查全面覆盖、信息动态掌握。不定期开展全体公职人员企业兼职(任职)排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明确责任主体,引导各市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进一步延伸企业兼职(任职)监督触角,本年度已累计开展3轮排查,摸排公职人员7890余人次,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精细整改落实,规范清理违规兼职。坚持从严整改原则,对照摸排结果,对存在的企业兼职(任职)问题建立整改记录台账,并将相关记录纳入《干部监督档案》。对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进行区分,明确因公、因私原由,收集整理组织行为情况说明、因私行为整改公示证明等必要佐证材料,按规定逐步规范组织行为、依规处理因私行为,责令整改并定期调度。联合市政数局对完成整改的人员反向排查,防止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等情况,已及时提醒纠正存在信息被盗用、因公兼职不规范等行为的干部5名,强化日常监督压力传导。
珲春市委组织部 郭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