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于11月10日(星期五)9:00-14:00,在高新区创业大厦南门前开展献血活动。
欢迎广大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宣传发动、组织参加。对于组织集体献血30人以上的单位,由青岛市中心血站安排献血车开展上门服务。请组织集体献血的单位,提前确定报名献血人数,以便统筹安排献血车。
联系人:马仁山,电话:66966962,微信:13589301607。
无偿献血倡议书
无偿献血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
血液是生命之源,世界上每秒钟就有3个人需要输血,在血液不能人工制造或者用其它物质代替的当下,无偿献血是医疗抢救用血的唯一来源。青岛市每天至少需要500人献血才能够基本满足临床用血需求,面对生命呼唤,我们无法视而不见。
科学献血无损身体健康,我们期望能有更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爱心市民朋友们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公益事业,呼吁每一名健康适龄公民(18—55周岁,多次献血且无不良反应可延长至60周岁),自愿地加入到无偿献血队伍中来,践行雷锋精神,传递热血真情,担当社会责任,汇聚文明力量。
热血真情,温暖岛城。我们呼吁广大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伸出援手,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共同守护生命的希望,守护家的团圆,守护我们的城市。
献血者个人可获得青岛市中心血站发放的献血证、无偿献血纪念品,组织30人以上团体献血的单位,可获得青岛市中心血站精心制作的《感谢信》,《感谢信》上列出全部献血者名单。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累计献血8000毫升、6000毫升、4000毫升的献血者,将分别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银奖、铜奖。根据《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在本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献血者本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等场所,享受每年一次由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基本项目免费健康体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享受免交公立医院普通挂号费(简称“四免政策”)。
献血须知
尊敬的爱心献血者,为了保证您的健康和献血过程的顺利,献血前后请知晓如下事项:
献血前温馨提示
年龄:18—55周岁,55周岁前献血3次以上、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献血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体重:男士≥50公斤,女士≥45公斤。
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献血前一周无发烧、感冒、腹泻等身体不适,无服药。
充足睡眠:献血前一天不要熬夜,一般应有6小时以上睡眠。
携带证件: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饮食须知:献血前一餐清淡饮食,不要喝豆浆、牛奶,不吃油条、炸鱼等油炸食品、肉包子等油腻食物,不吃麻辣烫、羊肉汤及火锅。勿空腹献血。献血当天不要饮酒。
女士须知:避开孕期、哺乳期,月经期及前后三天。
献血后注意事项
针眼保护:按压针眼5-10分钟,如使用弹力绷带,10-15分钟摘掉。创可贴4小时后摘掉,穿刺部位24小时不沾水。
饮食提醒:适当多饮水,正常饮食,不暴饮暴食。
活动提醒:24小时内不做剧烈活动,适当休息,当天不从事高空作业、高温作业、体育比赛、通宵娱乐等工作或活动。
吸烟者提醒:献血后半小时内不吸烟。
特殊情况:献血后若有轻微疲劳或困倦感,属正常的生理反应,不必担心,经适当休息、充足睡眠后即可恢复。如有头晕现象,立即就座或平卧休息,不要惊慌,一般休息片刻即可恢复,如因低血糖等情况导致头晕,则需尽快去除诱因。如穿刺部位出现局部青紫,为少量血液渗到皮下所致的皮下瘀斑,多因压迫不当所致,不要惊慌,24小时后患处可热敷,一般10天左右即可吸收恢复正常。
检测结果:血站进行ABO及RhD血型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艾滋病病毒的检测。如检测合格,将短信通知,如不适合继续献血,将在一个月内电话通知。检测结果可于献血72小时后通过青岛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我的中心”-“结果查询”查看。
献血回告:如有不利于用血者健康与安全的情况在献血时未能说明,请尽快通知我们,青岛市无偿献血服务热线:9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