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大水蕴大爱
—— 青海省慈善总会7年募集慈善款物2.8亿余元,累计救助23000余人次
慈善公益报(田 山)自2015年6月第四届理事会成立以来,青海省慈善总会伴随着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回望过往,青海省慈善总会第四届理事会紧紧围绕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认真履行总会宗旨章程,深入开展慈善宣传,广泛募集慈善资金,扎实开展慈善救助,为青海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7年来,青海省慈善总会在筹募工作中始终坚持“新”与“老”并重,形成“以旧带新、新旧互促”的筹募模式;坚持“大”与“小”并重,在积极争取大额捐赠方支持、举办大型募捐活动的同时,开展经常性的小额募捐,充分调动各层面社会群体参与慈善的积极性;坚持常规与应急并重,在做好应急募捐的同时,逐步加大非应急状态下的常规募捐力度,不断引导公众的慈善捐赠向常规化、理性化发展;坚持省内与省外并重,在积极接收省外捐赠的同时,与各基层慈善会紧密合作,共同开展全省性的劝募活动。
7年来,省慈善总会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把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参与乡村振兴与社会治理作为总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量化指标,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思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慈善领域职能优势和慈善系统在慈善行业的引领作用,积极争取款物,广泛开展各类慈善帮扶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海省慈善总会共筹募款物28256.84万元,累计帮扶23772人次。同时,省慈善总会设立“圆梦助学”“夕阳扶老”“情暖万家”“救灾助困”“癌症药品援助”“助医助残”六大品牌,累计发放款物1.88亿元,帮扶上万人,为总会充分发挥慈善事业提供社会保障和重要补充作用。
青海省慈善总会2017年度荣获全国妇联“巾帼文明岗”称号、2018年度荣获民政部第十届“中华慈善奖”;2017年度和2019年度荣获西宁市“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连续3年荣获省民政厅“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6年被省民政厅评为“先进单位”和具备税前抵扣资格的“4A”级社会团体,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贡献了慈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