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昌乐县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以“警色”绘就人民幸福底色,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守万家灯火,护一方平安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组织开展多次专项行动、集中会战,其中穿插有针对性地集中治安清查检查行动,在社会面上营造了强大的严打声势,取得明显战果。2023年,累计查破案件数和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上升9.37%、35.64%,全县连续8年高攀入室盗窃现案保持100%全破,“拉车门”“地下储藏室、车库”等系列盗窃案均快速侦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坚定不移抓服务、抓打防。制定《全县公安机关护航经济稳进提质20条措施》,持续深化“项目警长制”,靠前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公安挑头、多元协同”的涉企案件打击机制,实行三级“领导包案督办”制度,最大限度侦破案件、追赃挽损。
为平安幸福“加码”
坚持常态化“站高峰”。交警大队全员定岗到人,以早、晚路面高峰时段为重点,通过“定岗执勤+重点部位整治、教育引导+处罚警告”等方式,加强城区重点路口、重点部位道路交通管理,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路面交通环境。
强化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科学分析县域交通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车辆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及骑乘电动车不带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毒驾、超载和涉牌涉证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2023年,累计出动警力2.1万余人次,现场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6.3万余起,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20.2万余起,群众文明出行意识全面提升。
再获殊荣
全市唯一、全省仅五!2023年,县公安局乔官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乔官派出所坚持党建统领,以党建带队建。把“矛盾不上交”作为核心指标,把“平安不出事”作为主责主业,把“服务不缺位”作为第一要求,把队伍过得硬作为根本保证,积极融入基层治理,收到明显成效。辖区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