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24年“春节”假期全省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全省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禁止通行
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超限超载不可解体物品车辆通行。
对确需通过高速公路运输机场航空燃油、高速公路加油站燃油等特殊情况下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联系相关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避开车流高峰时段,在监管下就近、短暂安全通过高速公路。
管制时间:2024年2月9日8时至2月17日24时
02临时交通管制、错峰通行
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错峰通行的措施。
雅西、雅康、汶马等易发恶劣天气高速公路路段,结合“冬管”通告及辖区实际,对货运车辆适时采取管控措施。
管制时间:2024年2月9日8时至22时、2月16日8时至22时、2月17日8时至22时
03其他注意事项
除上述时段外,各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可以根据辖区交通流量情况,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适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错峰通行措施。
上述车辆驾驶人行驶高速公路时,要严格控制车距、保持安全车速、靠右行驶,确保安全、文明、有序通行。
运输企业应根据本通告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做好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和监督,并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高速公路报警求助电话:96122
高速公路救援服务热线:12122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