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马继报道)“年轻时在某公司工作6年,后来发现有4年未缴纳社保。”近日,网友“一个老百姓”在“石榴云12345问政”留言板留言咨询关于是否能补缴社保的问题?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解答。
网友“一个老百姓”的留言截图。
5月9日,记者联系到家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的网友“一个老百姓”,对方回忆,自己于1999年9月份进入乌鲁木齐皓翔房产公司上班,2000年的3月份实习期满转正。“当时因为年龄小,又是刚刚踏入社会,有关人事方面的问题都不太懂,只记得当时仅仅签了份劳动合同,社保到底交没交,也不太清楚,但是工资条上显示的是已经缴纳。后来,因为公司不景气再加上人事调动和其他原因,2006年5月就辞职换单位了,辞职时原单位财务告诉我以前的社保有遗漏,好像有一段时间没有缴纳,那会因为年龄小,就没把这个当回事儿。”
网友“一个老百姓”告诉记者,如今他从事的是个体行业,缴纳的是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前两天,他在小区里碰到一个老太太,闲聊中得知老人在给她家女儿忙着办理关于工龄的事情,于是他一下想到了自己有几年没缴纳社保的事儿,随后他联系到一位原单位的同事,对方表示自己的情况和他一样。网友“一个老百姓”说:“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这个事情该怎么办?断缴的几年社保能不能补缴?于是想到在石榴云12345平台反映一下这个事儿。如果可以,我们就去找原单位,哪怕能补回来两三年也行,或者我们自己补缴也可以。”
随后,记者联系到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未缴的社保费且没有跨年的情况下,由单位或职工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或者劳动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结果,由单位和个人进行补缴。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水磨沟区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网友提出的诉求属于劳动争议纠纷,至于能不能补缴,怎么样补缴以及单位缴纳还是个人缴纳,需要劳动者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争议程序或者法院判决的法律文书,我们才可以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