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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法制报收集编辑:河南法制报
为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共同促进司法公正,2月6日上午,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海勇应邀列席陕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发表意见。
会上,李海勇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合议庭意见的汇报,并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分歧和争议焦点,从多个角度充分阐释检察机关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审委会研讨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也是司法机关更好地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建立良性互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主动加强与法院在法律认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互动与沟通,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切实增强维护司法公正的合力,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杨淑琪/文)
编辑:李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