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励制度是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8月11日,记者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经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已于8月10日印发实施。
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共6章41条。在奖励等级方面,提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不再设置三等奖。对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为新增奖项。在奖励频次方面,提出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每年评审一次。在奖励数量方面,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由过去每次不超过5名调整为不超过2名,企业技术创新奖每次不超过10项维持不变。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每年合计不超过20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40项、二等奖不超过160项。特等奖每年不超过3项,从一等奖提名者中产生,可以空缺。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不超过10项。在审定和授奖方面,提出省科学技术奖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人民政府做出授奖决定。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报请省长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技术创新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每项奖金数额为300万元。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每项奖金数额为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20万元,特等奖100万元。科学技术合作奖每项奖金数额为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企业技术创新奖每项奖金数额为60万元。
山西自2018年版《奖励办法》颁布实施以来,为促进山西省科技奖励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过去五年,山西省共颁授科学技术奖1029项,从奖励类别来看,其中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3项,自然科学奖156项,技术发明奖62项,科学技术进步奖747项,科学技术合作奖15项,企业技术创新奖46项;从奖励等级来看,其中一等奖93项,二等奖434项,三等奖453项,共拨付奖金19430万元,为山西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方面。科技奖励激励和引导科研团队集智攻关,山西大学张靖教授建立了我国第一个超冷费米子实验平台,实现了玻色—费米混合气体量子简并,在国际上率先实现一维和两维自旋轨道耦合的简并费米气体,“基于超冷费米气体的量子调控”荣获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太钢集团“手撕钢”解决了不锈钢宽幅超薄带钢稳定生产的世界性难题,成为全球唯一可批量生产宽幅超薄不锈钢精密带钢的企业;“笔尖钢”打破国外技术垄断,解决了我国高端易切削不锈钢材料的“卡脖子”难题。
在支撑产业发展方面。通过科技奖励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助力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山西大学程芳琴团队围绕煤矸石煤泥组份多变利用难度大、发电变负荷时污染物协同控制难、以及填充利用造成自燃与渗滤等技术难题,实现了煤矸石和煤泥清洁燃烧发电,获得2020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授予单位山西钢科碳材料公司,开展高强中模高性能碳纤维技术研究,突破了国产T800级碳纤维关键制备技术以及T1000级碳纤维实验室制备技术,基本实现百吨级稳定生产,主体力学性能达到日本东丽公司同类产品水平,已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
在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方面。山西省科技奖励单独设置企业技术创新奖,发挥创新型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市场合力,推动产业发展。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国有企业、大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民营企业,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被授予企业技术创新奖,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科技研发投入不断增加,企业科技含量不断提升。到2021年,山西全省R&D投入251.9亿元,增长19.3%,其中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省研发投入总额的比重连续6年超过80%。科技型企业方阵不断壮大,2022年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3916家,增长9.8%。(记者 席兆平 实习生 杜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