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蔡希报道
5月9日,乌鲁木齐市的网友胡先生在“石榴云12345问政”留言板咨询:自己在机动车道骑自行车被交警警告处罚,没有非机动车道时,应该怎么骑行?
网友胡先生的留言截图。
网名为“十万个为什么”的胡先生向记者表示,当日,他骑行在南湖南路新疆城建大厦对面机动车道,被交警看到,现场被出具了警告处罚决定书。交警向他说明,此处不是自行车道,不能骑行。
“乌鲁木齐市大多数路段特别是老城区都没有自行车道,此时自行车只能走人行道吗?还有一些衍生问题,比如没有人行道时的情况等,随着绿色出行理念的普及,这些问题都是广大骑友关心的,我想借此机会咨询清楚。”胡先生说。
网友胡先生被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图由本人提供
5月10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水磨沟区交警大队回复:按照道路交通法有关规定,自行车不能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一次发现给予警告处理,二次发现处以经济罚款。没有自行车道的,骑行人可以行驶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时,可以在道路右侧行驶;对于没有斑马线的十字路口,建议选择附近地下通道,没有地下通道的,十字路口绿灯时,可以下车推行过马路。
5月11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继续补充:经核实,乌鲁木齐市现阶段部分道路暂未完善非机动车道设置,骑行时请遵守相关交通规则,也感谢网友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5月18日,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法规,记者联系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设施科副科长孙震。孙震表示理解骑友们日益增长的骑行需求,但一定要做到安全第一。他说:“首先,希望骑友耐心等待市政继续完善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其次,呼吁骑友们严格遵守现有的交通规则,尤其是在人行道骑行时要控制好车速,避免和行人发生相撞;再次,在没有人行道时,一定要留意过往机动车,保护好自身安全。”
随后,记者将以上回复转告胡先生,他感谢交警和留言板对此事的关注,也表示日后如有其他交通方面的问题,会继续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