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广东共青团收集编辑:广东共青团
营造生育友好环境
实现“幼有善育”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申请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办理完出生入户手续后的6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申请领取育儿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每满1周岁后的6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
综合考虑深圳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婴幼儿养育成本等因素,《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递进式差异化的补贴思路子女数计算原则。按照一对夫妻生育存活子女的数量计算,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分别计算,超过3个子女的按第3个子女的标准计算。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按本次婚姻实际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如与原配偶有生育行为且子女未满3周岁的,该子女按上次婚姻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
办法初步拟定深圳市育儿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