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贩卖毒品
跨省运输毒品
向未成年群体售卖新型毒品
今天,陕西高院发布
全省法院2022年以来
涉毒品犯罪典型案件
速来围观
01
被告人邓某某等贩卖毒品案
跨省作案 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 毒品再犯 累犯
【基本案情】
2017年4月,公安机关在工作中抓获贩毒人员房某某,当场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44.82克。经调查,公安机关发现房某某购买毒品的QQ群有成员505名,均为吸贩毒人员。群内在线聚众吸毒、单线私聊贩毒,加入该群必须经过视频验证,验证方式就是在视频上显示冰壶及吸毒过程。房某某多次从此群以QQ和微信付账的方式购买毒品,毒品从省外发出,经快递邮寄至房某某。经公安机关对房某某手机进一步研判,发现其手机信息中涉毒QQ群多达65个,最大的一个群里有1060人,初步统计吸毒人员达1万人左右,该案被公安部确定为部目标“网络贩毒案件”。经过对相关涉案人员的微信、QQ布控,发现邓某某长期以快递的方式给陕西等多个省份的下线邮寄毒品。经过公安人员长达5个月的侦查布控,调取核心贩毒人员支付宝、银行卡、物流寄递相关信息,依据资金单向流动、汇款频率、物流去向结合布控聊天内容进行信息研判,发现了每个贩毒链条之间层级关系,人员分布,从而获取众多吸贩毒人员织结成类似蜘蛛网状的贩毒网架构图,后陕西等多地公安机关开展抓捕工作,将上线邓某某、钟某某抓获。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邓某某、钟某某长期利用网络联系、转账并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先后十次向全国多地吸贩毒人员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中邓某某贩毒6782.47克,钟某某贩毒772.94克的犯罪事实。
【法院裁判】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钟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互联网向全国多地吸贩毒人员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并通过快递将大量毒品邮寄给相关吸贩毒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邓某某长期从事贩卖毒品犯罪,系职业毒贩,并负责整个毒品犯罪的各个环节,系主犯,其贩卖毒品数量为6782.47克,数量大,又系毒品再犯,其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足五年又实施犯罪,属累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以被告人邓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钟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核准被告人邓某某的死刑判决。
【典型意义】
该案是典型的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实施贩毒行为的案件,毒品流转速度快、地域广、隐蔽性强,被告人邓某某贩卖毒品犯罪时间长、地域广、次数多,数量大,其犯罪行为导致大量毒品流入全国多个省市,造成毒品大面积扩散,助长了其他吸毒、贩毒违法犯罪行为,且邓某某之前就因为毒品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属于毒品再犯,因犯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足五年又实施犯罪,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邓某某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极大,故对其坚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02
被告人俄某贩卖、运输毒品、被告人木某运输毒品案
跨省运输毒品 数量大 从严惩处
【基本案情】
2016年10月,被告人俄某从外省购买毒品海洛因14块,欲运输至另一省份进行贩卖牟利,遂雇佣被告人木某协助运输毒品。同年12月13日,俄某、木某驾驶藏有毒品的车辆从外省某市出发前往某市,次日4时许行至陕西境内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该车内查获用透明胶带缠裹的黑色塑料袋包装的白色块状物14块,净重共计5346.1克。经鉴定,从上述白色块状物中均检出海洛因,含量在35.9%-39%之间。
【法院裁判】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俄某为谋取不法利益,购买毒品,纠集他人运输毒品欲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木某为赚取好处费,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在二人运输毒品的共同犯罪中,俄某系运毒车辆的所有者和毒品的所有者,雇佣木某为其运输毒品,在整个犯罪中起领导、决定作用,系主犯;木某受雇实施运输毒品的行为,将毒品从外省运输至陕西省,系运输毒品的实行犯,亦系主犯。据此,以俄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木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罪工具车辆、手机、毒资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核准被告人俄某的死刑判决。
【典型意义】
近年来,因为我省地理位置特点,跨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多发,是全省法院重点打击的毒品犯罪类型。本案中,二被告人毒品犯罪起点和目的地均在省外,意图驾车藏带大量毒品从我省过境运输至外省贩卖牟利,被我省公安机关及时查获。二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数量大,社会危害性严重,人民法院根据二被告人的情节、手段和毒品数量,准确认定各自罪名,依法坚决判处死刑。
03
被告人李某某贩卖毒品案
新类型毒品 未成年群体 多次“零包”贩卖
【基本案情】
2021年初,被告人李某某从手机软件上了解到贩卖“上头电子烟油”的信息后,便添加微信,购买合成大麻素电子烟及烟油,后将烟油按比例兑辅助油,制作成合成大麻素电子烟弹进行贩卖。2021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明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被国家列管为毒品,其仍于2021年7月16日、18日、19日分别向谢某某、王某(系未成年人)贩卖合成大麻素电子烟共计四次,并通过微信收取毒资共计人民币885元。2021年7月19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李某某在其居住的房间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其卧室内,查获无色透明塑料瓶3瓶,内装无色油状液体,净重共计23.5279克,从中均检出合成大麻素成分。
【法院裁判】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明知是毒品仍多次向他人贩卖,非法牟利,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量刑建议适当。被告人李某某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以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典型意义】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于2021年7月1日被国家整类列为毒品进行管制,不法分子给电子烟中掺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俗称“上头电子烟”,与普通电子烟完全不同,也属于新型毒品。近年来,“上头电子烟”的吸食者中,青少年已成为主要群体。该案系我省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的“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案件,案件的办理彰显人民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特别是新型毒品犯罪的力度和决心,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严惩危害青少年群体的新型毒品犯罪,提高了青年人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
04
被告人牛某某、张某某、杨某某贩卖毒品,被告人刘某贩卖毒品、洗钱等犯罪一案
多被告人 毒品洗钱犯罪 数罪并罚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牛某某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五次,共计3.6克,从其处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9.59克,共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3.19克;被告人刘某帮助牛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一次0.6克;被告人杨某某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两次,共计2.4克;被告人张某某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两次,共计0.8克。
2021年2月17日21时许,被告人刘某明知被告人牛某某实施毒品犯罪,仍使用自己的微信账户帮助牛某某收取宋某某(另案处理)转来的毒资4000元,刘某先将该笔款项提现至自己中国工商银行卡账户内,后充值到自己支付宝账户,又通过支付宝将毒资转至牛某某支付宝账户内。2021年2月23日19时许,被告人刘某明知被告人牛某某实施毒品犯罪,仍使用自己的微信账户帮助牛某某收取宋某某(另案处理)转来的毒资1500元,刘某先将该笔款项提现至自己中国工商银行卡账户内,后充值到自己支付宝账户,又通过支付宝将毒资转至牛某某支付宝账户内。
【法院裁判】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某、张某、杨某某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被告人刘某明知被告人牛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仍帮助其藏放毒品,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刘某明知被告人牛某某贩卖毒品,仍提供资金账户并帮助转移毒资,其行为构成洗钱罪。被告人刘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据此,以被告人牛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刘某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张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杨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牛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12万元、被告人张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600元、被告人杨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查扣在案的违禁品甲基苯丙胺9.59克(含1.18克检材)依法由查扣机关处理;扣押在案的手机等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收作案证。
【典型意义】
近年来,我省以零星售卖方式贩卖毒品类型案件多发。本案中,被告人牛某某、张某某、杨某某虽然零星贩卖毒品,贩卖数量亦较少,但三被告人向多名下线多次贩卖毒品,情节恶劣。被告人刘某参与牛某某的毒品贩卖活动,并提供资金账户并帮助转移毒资,被以犯洗钱罪予以惩处,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打击涉毒洗钱下游犯罪的决心。
05
被告人李某某贩卖毒品案
涉及医疗用途药品 医药监管 司法建议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某是美沙酮维持治疗的患者,常年在定点诊所接受治疗服用毒品替代药物美沙酮口服液。2022年2月份,被告人李某某接收吸毒人员微信联系支付毒资后,前往定点服药诊所,将美沙酮口服液骗出诊所,四次贩卖给吸毒人员。
【法院裁判】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向他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据此,以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典型意义】
此案是非法销售毒品替代药物美沙酮的典型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某某作为美沙酮维持治疗的患者,非但没有通过切身之痛深刻警醒反思毒品的危害性,反而心生歪念,将药品作用的美沙酮作为毒品贩卖牟利。人民法院通过该案的依法审理,对非法售卖毒品替代药物类贩毒案件予以准确打击,让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戒毒人员及时深刻认清了此类行为的客观危害与法律后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冒险意识。
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针对医疗部门监管不严的漏洞,从严格履行规章制度、加强禁毒法治宣教、医疗关键环节予以重点监管等方面发出司法建议,医疗部门认真整改,健全相关医疗制度,杜绝出现超剂量使用美沙酮情况,避免美沙酮流失,堵塞医疗监管漏洞,确保落实相关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