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积分+39.6元”可兑换一把天堂伞,但在天堂伞官方旗舰店同规格产品仅需36.99元;“4326积分+55.74元”可兑换某品牌5公斤装长粒香米,但在其他电商平台同款大米均价在50元左右……江苏省消保委近日组织体验人员针对积分兑换消费进行调查,发现在一些积分商城中,积分换购产品价格虚高,消费者使用积分兑换商品反而更贵。而且,积分兑换消费还存在可兑产品少、产品质量欠佳、七天无理由退货难等问题。(7月10日《工人日报》)
“积分制”是商家对消费者“鼓励性消费”的一种奖励。正规平台的兑换积分活动是为了让消费者享受到“真实惠”,礼品可完全用积分兑换,或是补少许差价。当前,积分商城遍地开花。一些商家正是掌握了消费者“只要是积分兑换就能得到实惠”的习惯心理,便故意用“积分兑换”的方式抬高商品的价格,来蒙混消费者,让许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除了价格更高之外,体验人员还发现,部分平台积分兑换商品质量欠佳。如:体验人员通过某平台“6088积分+1元”兑换了一款垃圾桶,但收到的产品关合开关不灵敏。在该产品评价中,也有消费者反映桶体薄、卡扣不匹配,品控存在问题。同时,体验人员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平台积分兑换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规定非商品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消费者在商家处获得的积分,具有财产属性,商家必须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商家应采用多种醒目的方式提醒消费者,如果“积分兑换商品反而更贵”,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积分兑换商品反而更贵”凸显了商家在奖励机制上的失信和失责,更反映了商家在追求利润和顾客忠诚度之间的失衡。积分制度应该是一种双向的信任和互动,而不是单方面的权益剥夺。商家应在“积分制”方面注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以建立更加健康的商业关系。而不能只顾及商家自身的盈利性,来侵害消费者使用积分减少支出的权益。
因此,有关部门要明确“积分兑换”背后的法律边界和商家责任,不能让消费者的权益被侵害。积分平台应当建立完善清晰的积分兑换规则,让消费者的积分使用物有所值,让消费者在积分兑换时能够明明白白消费。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商家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作为消费者,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在积分商城进行积分兑换时,要注意在电商平台比较商品价格,收货后还要注意查看产品生产厂商、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避免权益受损。切勿掉进商家“积分消费”的陷阱,做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者。
编辑:张乐妍(实习) 秦小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