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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公安收集编辑:烟台公安
烟台市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烟台市公安机关紧盯辖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对企业、项目工地、“九小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1月29日
烟台市港航公安局
芝罘湾派出所民警
对辖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时
发现唐某、荣某二人在没有取得
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
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现场劳务管理人员王某
明知他人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
仍指使他人违规作业
且不配合民警开展调查
经公安机关查证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唐某、荣某作出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对王某作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安全动火
以下事项要注意
转扩警醒
★ 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
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 营业场所严禁焊接作业
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 作业前清理可燃物
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 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
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 作业结束彻底消除火种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隐患。
转扩提醒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做好防范 安全无事故
来源 | 烟台市港航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