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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滕州融媒收集编辑:滕州融媒
市检察院扎实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稳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现罚当其错
“检察机关对我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不知道是否结案。现在这事算是‘翻篇儿’了,行政处罚决定我一定积极履行。”日前,被不起诉的张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如释重负。
据了解,今年7月份,张某取快递时顺手牵羊偷走一部手机,价值4000余元。事后,张某投案自首,将赃物退还,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本案的情况,该院决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建议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线索,由行政检察部门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给予其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针对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存在的盲区,滕州市检察院积极推进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出台《激活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做实不起诉案件法律监督“后半篇”文章的意见》,精准监督“不刑不罚”现象。实行案件化办理,检察意见书发出后会强化“办复”监督,跟踪到底,有效实现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无缝对接,确保了司法执法公正。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对不起诉案件共发出检察意见书65份,行政机关处以15人行政拘留、55人罚款处罚。(李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