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司法为民的忠实践行者
他是公平正义的坚决捍卫者
他就是
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法院
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法官孔颖
近三年,孔颖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69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案件、无一申诉案件。为维护公平正义,他不改初心,把每一滴汗水和心血都凝聚成守护公平正义的磅礴力量。先后被评为 “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个人”、 “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立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各一次。
用法理明辨是非曲直
长期奋战在审判业务一线的孔颖,深知法官的职责和使命,不仅仅是让公平正义体现在纸面的法条适用上,还应体现在每个实实在在为民解困、化解纠纷的过程中。
在审理原告刘某诉被告陕西某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潘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时,该案涉案标的额近千万元,且涉及众多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他在阅卷后亲赴施工现场勘察,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工程鉴定,反复释明法律问题,并多次到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取证,取证资料多达3000余页,形成卷宗25册,最终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公平公正的作出了判决。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也第一时间履行了付款义务,使一起长达四年的纠纷圆满得以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另一起原告陕西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汉中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的审理中,他发现该案一方当事人系辖区招商引进的重点企业,但在当事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被告以各种理由迟迟不支付转让款,给辖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他坚持从实际出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案件审理中,全面、准确分析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合理平衡双方利益,彰显诚实信用的价值导向,该案最终被妥善审理,为辖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该案判决书在2020年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用真情温暖百姓心房
“自穿上法袍的那刻起,就应让每一次落槌都无愧于心。基层民事法官的工作就是管群众身边事,解百姓心中结。要想当好法官,就得处处为群众着想,‘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孔颖如是说。
2018年,李某通过招标的方式承揽了辖区内某村的堰渠修筑工程。工程结束后,一直拖欠26位农民工23360元劳务费。孔颖在得知此事后,考虑到村民们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决定开通绿色通道上门立案,不仅减免了诉讼费,还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审理。他通过向李某耐心的释法明理,最终李某承诺在两个月内将拖欠的劳务费全部支付完毕,并现场达成了调解协议,之后按期履行了支付义务,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用坚守诠释忠诚担当
他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加强“府院联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张某与叶某二人系同村邻居,双方曾因宅基地问题发生纠纷,并于2008年就该问题达成协议,但张某一直未按协议履行,叶某遂安排其家人将张某家通行的道路挖断,导致张家的车辆无法正常通行,双方再次发生纠纷。他与镇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共同组织调解,经过近六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张某同意按照原协议让出3米作为公共排水通道,叶某承诺不再阻挡张家人的通行。至此,双方十余年的恩怨终于在此画上句号。
心中有光,何惧道阻且长。“处理矛盾纠纷虽然辛苦,但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孔颖说,“正如鲍卫忠同志所说,我们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