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退伍转业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来,转变的是一次次不同的岗位角色,不变的是立足本职勤恳敬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永远做最踏实的那个人”,是于伟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同事们对他25年行履的评价。
做好司法安全的维护者
于伟1998年转业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被分配到司法警察支队工作。
在老百姓印象中,司法警察的工作并不像法官那样引人瞩目,也不像公安那样为人熟知。事实上,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的队伍,承担着日常值庭、送达文书、提押人犯、看管、安检、协助强制执行、执行死刑等多项勤务,对人民法院安全和审判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于伟刚到警队没多久,就赶上了全国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作为一名法警,于伟协助支队长全面负责队里的各种工作安排,前往看守所提押犯人、维持庭审秩序、组织人员安排和车辆保障,一直到晚上开完庭把被告送回看守所。
专项行动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常开庭到凌晨1时。于伟几乎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单位、最后一个回家的人。他坚持把最后一个被告安全送回看守所,等值庭干警把枪支交回来,安全放回枪库,才放心下班。那3年里,大大小小的庭审进行了几百次,他从未休息过一天,工作没有出现一丝差错。
担任司法警察支队副政委职务后,于伟把工作重心放在协助支队领导加强司法警察执法能力建设上。其间,他着力强化服务意识,以保障法院审判工作为中心,努力提升执法水平,积极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实现了无违纪违法、无安全事故的目标,圆满完成了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警务保障工作。
做好服从组织的螺丝钉
由于于伟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单位经常放心地安排他干一些“分外”的工作。他总是能保持“服从是军人的天职”的本色,认真完成交办的任务。
2008年,于伟受单位委派,到经济开发区协助城中村改造。他被派到了鸿洋社区,很快他就和社区的工作人员融在一起,帮助他们解决城中村改造133项目的前期手续问题。3年时间里,他所在的社区第一个完成了全市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成为第一个把施工手续办完的社区。他细致的工作受到了经济开发区领导的好评,连续3年考核优秀,并荣获三等功一次。
于伟有一段时间被借调到法院办公室,负责对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络和接待工作。他与每位人大代表都保持紧密联系,主动征询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和法院工作人员交流沟通,积极协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复办理结果。在他负责此项工作期间,人大代表对太原中院工作的满意度一直位居前列。
做好乡村振兴的领路人
后来,于伟被选派到阳曲县西凌井乡海子湾村担任村党支部驻村第一书记。
成绩来自于责任感和学习能力。一到村里,于伟便给自己提出要求,要尽快潜下心来学习国家扶贫政策,弄清楚各项扶持清单,成为扶贫工作的行家,同时尽快熟悉全村所有贫困户的基本情况。于是那段时间,晚上,他挑灯夜读,努力学习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扶贫政策;白天,他拎着那个蓝色的扶贫资料袋,穿行在沟沟坎坎的村户之间。
为使村民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于伟多方协调为村里增加产业项目。在市中院党组的支持下,他带领村民建起了磨坊,建成了农产品加工厂,为村民创造了工作岗位,也为村集体增收注入新动力。于伟还在单位开办爱心超市,专设消费扶贫区,集中推介销售海子湾村的特色农产品,帮助村民与广大干部职工建立长期产销联系,调动村民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
就这样,海子湾村村民收入增加了,村容村貌改善了,集体经济壮大了。于伟也因此先后于2020年、2022年被评为“优秀第一书记”,2022年被评为“山西省干部驻村工作模范第一书记”。
几年的驻村工作,让于伟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地方。在两年一届的帮扶期满后,他主动申请继续留任。他说,乡村振兴不是一阵风,我们不但要让贫困户脱贫,还要帮助他们走上致富的道路。记者 阎轶洁 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