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启用以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协作配合,同向发力,有效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良好效果。
构建刑事速裁办案平台。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执法办理管理中心,搭建轻微刑事案件审理“快车道”,对于危险驾驶类等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公安机关快速侦查,检察机关指派专人快速审查起诉,人民法院派驻法官集中审理、当庭宣判,缩短案件从侦查到起诉、审判的空间和时间距离,有效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司法效能。
检警协作,联合开展专项检查。2022年6月,该院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公安分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了针对辖区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的执法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是否严格落实出入有记录、有安检、有监控等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联合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积极督促各派出所整改落实。
构建数字智能应用平台。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首府e检通”、“非羁码”等线上APP,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流通共享功能模块,在疫情期间通过“非羁码”对非羁押人员进行管理,实现了疫情期间对被监管人的非见面式监管。同时我院也因时制宜,采用“云端”办案模式,实现了“云听证、“云同录”,既展现了检察工作运用科技手段办公办案的便捷、高效,同时也推动了检察工作质效和检察公信力的双提升。
今后,该院将继续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职能,利用大数据、数字化赋能,切实将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打造为集提前介入、立撤案监督、侦查监督、案件审理等工作于一体的检察“前沿阵地”,以智慧监督实现检察服务提质增效,构建新时代检警关系,让监督更有力,让协作配合更有效。(通讯员 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