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就有同事来这边办事儿,我也没麻烦他带过来,因为想亲自跑一趟替那些农民工大哥们感谢您,只有亲手把锦旗送到您手上,我才放心。”“感谢您的认可,这都是我们法官应该做的事……”在农历新年的伊始,法官马玉超从原告代理律师的手中接过了一面锦旗。听说这些农民工都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马玉超也会心的笑了。
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刘某承包工程后,雇佣60名农民工施工,施工完毕后,一直拖欠工人工资近三年,这些钱关系着几十户农民工家庭的生计,农民工们屡次讨要无果后,将承包人刘某诉至黄骅法院。此案件由马玉超法官承办,此案标的数额较大,且涉案的劳务早已履行完毕,但农民工的劳务费至今仍被拖欠,马玉超了解后心急如焚,放下其他工作,全身心投入到这个案子中。
通过与涉案当事人交流和梳理卷宗材料,马玉超发现该批系列案的焦点在于,涉案关键证据仅有一张加盖总承包的结算单,在农民工的承包方刘某难以支付劳务费的情况下,对于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性,将总承包纳入责任主体,共同承担该批劳务费用,成为原告能否最终拿到劳务费的关键。
既要“以事实为准绳”,也要保证农民工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又要让特殊制度的适用严格限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马玉超对准案件关键,通过结算单上的印章,找到了总承包方,通过沟通,总承包公司认可属于其公司的印章,也认可印章对外产生的法律效力。最终,通过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刘某支付农民工工资200余万元,被告总承包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不服向沧州中院提起上诉,最终二审维持原判。春节前夕,60名原告的劳务费终于得以兑现。
新的一年已开始,农民工们又将奔赴各个工作场所,而马玉超法官也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开始新一年的工作,锦旗上“捍卫法律尊严、保护百姓权益”的话语将始终激励着他,以勤勉、认真负责的态度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