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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河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三河市人民法院
“喂!是三河法院执行局吗?我是申请执行人黄某,我发现被执行人崔某在北京某小区出现,请你们立即前往控制”。近日,三河法院通过跨域拘传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仍拒不履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黄某与被告崔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三河法院于2021年6月28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崔某偿还原告黄某借款15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2021年8月24日,原告向三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崔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躲避执行。执行法官通过采取现场查找、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找到被执行人崔某后,经过释法明理,使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崔某承诺于2022年底还清全部欠款,但最终崔某仍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且再一次“失踪”。
执行人员获得申请执行人黄某提供的被执行人崔某线索后,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主管院领导与执行局长亲自谋划部署跨域执行工作,指派4名执行干警于当天晚上7点前往被执行人在北京的住处,最终成功将该被执行人拘传至三河法院。执行干警见崔某被拘传到案后仍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拒绝偿还欠款,便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崔某在执行威慑下,与申请人再次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将20万元欠款交到申请执行人黄某手中,并承诺剩余欠款在两年内分期付清。
此次跨域执行工作中,三河法院认真践行“当事人吹哨,法官报到”工作宗旨,以强大的执行威慑力,最大限度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当场履行,有力地彰显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