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美颜”关掉“滤镜”
渑池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进入倒计时
不少市民遇到过在肉摊上看的时候,色泽诱人的一块肉,买回家后却像是放置很久的“剩肉”;在超市里看着鲜亮的蔬菜水果,到家后发现变了样子……被消费者屡屡诟病的背后,原来是“生鲜灯”的“美颜滤镜”效果在作怪。
“生鲜灯”本义是指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败,或者影响其质量。但是在实际使用中,商家发现如果恰当使用“生鲜灯”,会让生鲜食用农产品色泽更加鲜艳。
特别是在商超,生鲜灯被运用到了极致。比如“鲜肉灯”,用“红光+白光”,能增强鲜肉的新鲜感;“熟食灯”,用“红光+黄光”,能增强熟食的食欲感;“蔬菜灯”,用“绿光+白光”,能增强蔬菜新鲜感;“海鲜灯”,用“蓝光”,能增强海鲜新鲜感。但是,这些“生鲜灯”的大量使用极易误导消费者。
“以前还以为这个灯有什么消毒杀菌功能,没想到就是单纯为了好看啊。”正在超市买菜的李女士此时才明白商家用的是“生鲜灯”,怪不得每次去超市看到灯下的肉都那么新鲜,“早就该禁用‘生鲜灯’了,每次去买菜特别是肉类,完全无法辨别原来的颜色。”
针对各地市场广泛使用的“生鲜灯”,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禁用“生鲜灯”。
近期,河南省渑池县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生鲜灯”这一群众关注的热点,部署开展了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和照明设施使用情况专项整治。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向辖区各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发布提醒,督促其对使用的照明设备进行自查,如不符合《办法》要求的,要尽快进行整改。如果在《办法》生效之后,拒不改正,仍然使用‘生鲜灯’的,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渑池县城管市场监管所所长李军民说。
目前,该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通过边排查、边宣传、边整改等方式,重点排查了辖区9家规模较大的超市、2家农贸市场从事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做好告知与引导工作,鼓励辖区经营户提前达标,提前做好《办法》生效的前期衔接与长效落实。
“接下来,渑池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新规宣传力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经营者法治意识,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自然本色,守护好老百姓‘菜篮子’安全。”渑池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张挺毅表示。(梁小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