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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市中小学暑假正式开始,为了给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暑假法治环境,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暑假前市北区法院受邀参加了青岛第四实验初级中学的休业典礼。
休业典礼上,少年法庭助理李岩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相关规定,结合初中学生容易出现的行为,告诉同学们吸烟、饮酒、旷课、沉迷网络等行为是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存在上述行为是要被采取管理教育措施的。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告诫同学们暑期交友应谨慎,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不能交。
学校老师表示:“法官参加学校休业典礼,提高了在校师生遵法、守法过暑假的意识,营造了自觉学习法律的良好氛围,为学生假期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固防线。”下一步,市北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校园法治教育,落实好法治副校长制度,始终将关爱未成年人作为法治宣教重点,积极发挥司法教育引领作用,努力营造校园法治氛围,共筑校园安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