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持续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东营市妇联、市文明办联合在全市开展2023年度“五好文明家庭”选树工作。
一、推荐条件
(一)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市民守则、村规民约。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各方面明礼守纪、崇德向善。
(二)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劳致富,真诚做人,守信做事。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热心参与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文化体育等各类公益活动以及邻里互助、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社区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三)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和谐包容,亲情深厚。夫妻之间恩爱忠诚,互敬互信,责任共担。父母与子女之间尊老爱幼,沟通顺畅,传承孝道。家庭生活健康和睦,面对困难彼此扶助,乐观向上。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在民族团结融合方面做到尊重差异、相互包容。
(四)家风优良,家教科学。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廉洁修身齐家,积极参与传家训、立家规等家庭文化活动,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父母坚持修身劝学,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五)移风易俗,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不铺张奢华浪费,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生态环保意识强,能够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勤劳节俭,节约水、电、纸等资源和能源,坚持绿色出行、绿色消费、文明用餐,崇尚绿色环保的文明新风。
原则上须获得过县区级以上家庭荣誉称号。农村推荐家庭须为“美丽庭院”示范户且原则上达到“绿色家庭”创建要求,城镇家庭原则上达到“绿色家庭”创建要求。
东营市“五好文明家庭”不重复选树,已获得过东营市“五好家庭”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其他不可参评的情形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关于开展2023年度东营市“五好文明家庭”选树工作的通知》。
二、推荐程序
时间:2月24日至3月15日
方式:本人自荐、他人推荐、组织推荐等形式进行公开征集推荐。
材料申报:
电子版材料提交:
1、填写《东营市城镇“绿色家庭”创建标准自评表》、《东营市农村“绿色家庭”创建标准自评表》、《东营市“五好文明家庭”信息汇总表》、《东营市“五好文明家庭”推荐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登录东营妇女网下载电子表格);
2、推荐对象500字家庭事迹材料;
3、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其中一张须为全家福),文件不小于1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4、有条件的可提供mp4、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规格不小于1920x1080像素,时间1—2分钟,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
5、拟推荐家庭政审材料。
电子版于3月15日前通过邮箱报市妇联家儿部邮箱。
纸质版材料提交:
《东营市城镇“绿色家庭”创建标准自评表》、《东营市农村“绿色家庭”创建标准自评表》、《东营市“五好文明家庭”信息汇总表》、《东营市“五好文明家庭”推荐表》、家庭政审材料、家庭事迹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纸质版于3月15日前报市妇联201办公室。
联 系 人: 郭新月
联系电话: 8083817
电子邮箱: dyfljtet@163.com
邮寄地址:东营市辽河路125号东营市妇联2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