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27日讯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养老从业者献身养老事业的热情,树立行业典范,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青岛市民政局在全市开展“青岛市最美养老院院长”和“青岛市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办,青岛日报社(集团)观海新闻协办,将在全市范围选树“青岛市最美养老院院长”10名、“青岛市最美养老护理员”100名。
一、评选范围:
(一)“青岛市最美养老院院长”:各区(市)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院长或副院长;
(二)“青岛市最美养老护理员”:各区(市)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中从事一线养老服务的养老护理员。
二、评选条件
(一)申报“青岛市最美养老院院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养老服务行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连续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满5年以上,且在院长、副院长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带领团队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机构管理规范、设施完善、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在养老服务行业有较高的认同度。
3.能够熟知并运用与养老服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具备较丰富的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和专业经验。能够及时处理遇到的各类复杂问题,3年内其所任职的机构及本人无媒体负面报道、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老年人有效投诉事件,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满意度在90%以上。
4.所在养老机构经评定达到3星级及以上,入住率在50%以上,能结合老人实际需求和自身功能定位,在生活照料、医疗照护、康复促进、心理增能、情绪疏导、社会互动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5.对近三年来获得市、区(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在抗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双美”申报者给予加分。
(二)申报“青岛市最美养老护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养老护理工作,勤奋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职业风范。
2.热心服务老人,主动、热情为老人提供优质、满意、安全的护理服务,深受同事、老人及家属的肯定,事迹感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认真,能够熟知并运用与本职相关的岗位职责和技能,严格遵守服务规章和工作流程,掌握各项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
4.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资质证书。个人3年内无个人有效投诉记录,未发生责任事故,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满意度在90%以上。
5.大中专毕业生,在市级及以上的养老护理相关技能比赛中取得佳绩者优先。
6.对近三年来获得区(市)级及以上政府和民政部门表彰,在抗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双美”申报者给予加分。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第一阶段:组织申报(6月13日-6月30日)。
由各区(市)民政部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
申报推荐“双美”人选需提交以下材料:
(1)《青岛市最美养老院院长申报表》(附件1)、《青岛市最美养老护理员申报表》(附件2)。
(2)所在机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登记证书;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回执》复印件;通过消防、食品、卫生(有医疗机构的)等检查验收报告复印件;无责任事故和老年人入住率证明材料。
(3)申报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个人彩色工作照3张、工作照电子版1份(不小于4M)。
(4)申报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取得区(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4.申报人由所在机构或单位推荐并填写《青岛市最美养老院院长申报表》、《青岛市最美养老护理员申报表》,连同其它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市)民政部门进行初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其中,申报人事迹材料、个人工作照、《青岛市最美养老院院长申报表》和《青岛市最美养老护理员申报表》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他材料为纸质版。区(市)民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3)确定的申报名额,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将纸质材料盖章确认后送至青岛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地址:崂山区青大一路17号青岛市社会福利院2号楼601,电话89016055,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电子版资料同步发送至邮箱shfly@qd.shandong.cn。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于6月20日前报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第二阶段:评审和投票(7月1日-7月19日)。
1.专家评审。将“双美”申报材料提交“双美”评审专家组进行审核、评定。
2.网络投票。观海新闻客户端将定制开发事迹展示和网络投票专题页面,对参评人员事迹进行图文展示宣传,并启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依托严格的投票管理系统,通过AI智能验证程序,确保本次网络投票活动公开、透明、安全。为确保网络投票结果公正性,由观海新闻委托公证机构对网络投票结果进行公证。
3.提报审核。根据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结果计算总成绩,综合最终结果拟定“双美”公示人员名单,报青岛市民政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
第三阶段:公示和表彰(7月20日-8月31日)。
1.对审核通过的“双美”人选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入选。
2.根据选树结果,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双美”先进典型名单,举办评选表彰颁奖晚会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