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乱停放
“雨城区文曲星座小区周边及附近道路乱停乱放的车较多,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近日有市民向雅安公安交警部门反映。
民有所呼,警有所应。10月2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市民反映的道路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违法整治,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全力维护好辖区交通秩序。
据了解,雨城区文曲星座小区和博瑞家园小区之间有条道路为消防通道。当天,记者在现场看到道路旁的幼儿园外墙上写有“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标语,七八辆车的车主却视而不见,依旧将车停放在路边,有的占用了盲道,有的停放在人行横道上,阻碍了行人通行。针对这些不文明停车行为,交警一一通知车主将车驶离,让其规范停放到停车位上。
“乱停车占用盲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该对你进行罚款处罚。”交警对一名车主进行警告,并为其上交通安全课,引导其树立遵纪守法、文明参与交通的理念,做到停车归位、有序停放。每位来挪车的车主,交警都在现场对其警告、教育和引导,希望大家规范停车。
“尤其是上班高峰期,因为违停的车多,我的女儿开车上班出去要堵很久,太不方便了,整治得好!”现场,一名路过的女士为交警点赞并表示,“小区有地下停车位,价格还算合理,大家应该将车停到车位上,以此来避免道路拥堵的情况。”
“我们对博瑞家园和文曲星座小区附近占用消防通道的违停行为进行了查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吕才强表示,下一步,直属三大队将对辖区内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全力维护好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请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文明停车,配合交警执法。
交警提示:禁停路段不能停,非机动车道不能停,消防通道不能停,盲道不能停,骑压边石不能停,路口不能停,不入位不能停,不顺向不能停,不按道路行驶方向不能停,黄边线不能停。广大驾驶人出行时一定要严守交通法规,规范停车,共同打造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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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33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