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岩
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春阳人民法庭法官收到了当事人发来的感谢短信,字里行间饱含了对法官认真负责、高效为民工作作风的赞许与感激。
原告某膨润土公司将厂房租赁给被告高某,高某在此厂房用其设备经营膨润土加工,后因被告高某入狱及特殊原因,该工厂进入停滞状态,原告某膨润土公司因被告高某未足额缴纳租赁费且厂房内还有被告高某购进的大型机器设备存放,租赁合同到期但无法向他人出租,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因被告高某为服刑人员,如何既要保障服刑人员的诉讼权利,又要兼顾公正和效率,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是本案需打通的“任督二脉”。承办法官经与监狱沟通协调,被告高某通过公证处办理委托手续,决定由其妻子万某代理此案。
在第一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时,原告某膨润土公司的负责人胡某情绪激动,一气之下离开调解现场,后经电话联系,因入院治疗,无法回到调解现场,要求改天直接开庭审理。后办案法官经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双方平衡各种成本后,基本达成调解意向,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立即择期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调解,被告方同案外人买受方到厂房查看设备并估价,在查看设备过程中因变压器的归属问题,双方发生争议,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此时,恰逢被告代理人万某的母亲病重入院,在双方对标的基本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因5000元至1万元差价无法达成调解,实在令人惋惜,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被告代理人万某不要因往返延吉与九台的官司错过陪伴母亲的最后时光。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初步达成调解协议。第三次调解时,承办法官从吉林市办理完另案返回法院时已近下班时间,为能尽快为当事人解决纠纷,使得涉案仓库尽快发挥物的价值,决定加班进行调解,为减少被告代理人万某的诉讼成本,采用网上审理的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