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夏日炎炎,大学生丁某放假在家,时间一大把,手头却正紧张,正愁怎么赚点外快,就忽然接到了同学庄某的电话:“有个两百块一天的工作,来钱快,做不做?”谁也没想到,这通电话,最终让丁某与其同学等十人于2023年6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溧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不等刑罚。
还有来钱这么快的路子?丁某霎时心动了,忙追问是什么工作,对方却神神秘秘没有直接告诉他,只叫他见面面谈。当天中午,丁某带着同学闵某来与庄某见面,详细询问关于“工作”的具体细节,却意料之外地见到了其他同学也在场,庄某不仅将在场所谓“工作人员”介绍给了丁某,还告诉他这个工作既简单又来钱快。只要丁某提供他本人的银行账户,就会有钱转到丁某的银行账户上,到时只要配合将银行卡中的钱取出来交给“工作人员”,或者按指示存入指定账户就行,佣金按照取现一万块钱付一百五十元的标准来。
丁某听着像“洗钱”,却又舍不得放掉这赚钱的路子,向“工作人员”确认有无风险,“没有什么风险,最多银行卡被冻结。”听到这样的回答后,丁某抱着侥幸心理,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当天,丁某被带到宾馆登记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一通验卡、收款、取款和转存等操作,并于第二天晚上成功领到了一笔提成。尝到了甜头,丁某开始介绍他的其他同学一起“出借”银行卡,陆陆续续有不少在校学生参与其中,有的人甚至为了赚提成,申请了多张银行卡用于转账。
溧阳市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发现丁某等人资金流水异常,深入调查发现,丁某等人有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7月20日,公安机关以丁某等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
2023年5月26日,该案被移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丁某等十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伙同他人帮助转移,涉及资金20多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5月31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丁某等十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向溧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依法提出量刑建议,最终得到了溧阳市人民法院采纳。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两卡”犯罪持续高发,特别是利用在校学生买卖“两卡”的情况频频发生。一些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被高息回报蛊惑利用向不法人员提供个人银行卡,成为了犯罪活动的“工具人”,贪小失大,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在校学生应认清犯罪本质,明辨是非,防止落入犯罪陷阱。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个人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非法买卖银行卡、身份证等可能被用于洗钱、诈骗、逃税、赌博等犯罪活动,请千万警惕!
通讯员:张莹
编辑:虞滢颖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