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对全人类的挑战,2004年5月17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生效。
今年是公约生效20周年。作为公约文书制定和首批签约国之一,多年来,中国高度重视POPs控制,控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POPs控制能力明显提高。
“履约20年来,我国坚决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污染宣战,有力推进POPs控制行动,有效减少POPs环境排放,为全球环境治理和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力量。”5月17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公约履约经验交流会上说。
成功淘汰29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POPs作为重要新污染物,因其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蓄积性、远距离环境迁移的潜力,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存在较大风险。
为此,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控制行动。“经过不懈努力,中国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POPs控制之路,取得了显著成效。”黄润秋在会上说。
具体来说,实现了“一个全面淘汰”,成功淘汰29种类POPs,即全面淘汰公约对中国已生效的POPs生产和使用,每年避免了数十万吨POPs的产生和环境排放。
实现了“两个100%提前完成”,即提前完成在用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的100%下线与废弃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的100%环境无害化处置两个公约目标。
实现了“四个下降”,在二噁英类排放相关行业产量或处置量大幅上升的情况下,重点行业烟气二噁英排放强度大幅下降,向大气排放的二噁英总量在2012年达峰后逐步下降,大气环境中二噁英浓度相应呈下降趋势,一般人群膳食二噁英类平均摄入量低于世界卫生组织的健康指导值且呈下降趋势。
成绩的取得来自坚持不懈的努力。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在从“空气污染”“黑臭”等感官指标治理,向具有长期性、隐蔽性危害的新污染物治理阶段发展,新污染物治理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2022年,《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印发,对包括POPs在内的新污染物治理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并将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作为重点,明确了“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
今年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印发,提出“到2035年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的战略目标,意味着POPs控制工作全面纳入美丽中国建设蓝图。
相关政策措施的陆续出台,为进一步准确把握履约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推进履约重点工作取得标志性进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和路径。
“我国逐步进入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的重大转变的新阶段,POPs控制在认识高度、实践深度、创新力度上发生深刻变化。”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公约履约经验交流会践行“无废会议”理念,电子发布的《中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2004—2024年)》,全面介绍了中国POPs控制理念、实践与成效,分享了中国POPs控制经验。
提升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成效
添加型溴代阻燃剂六溴环十二烷(HBCD),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之一,在全世界广泛应用在建筑保温材料中。根据公约,HBCD在全球范围内将被禁止或消除。
山东省是我国HBCD生产和加工使用大省,全省有8家HBCD生产企业以及110家HBCD使用企业,全国2.8万吨的HBCD产能全部在山东省。为履行国际公约,截至2021年10月底,山东省8家企业的HBCD生产线全部拆除完毕,生产企业停止销售HBCD,HBCD库存清零。
与此同时,山东省在HBCD淘汰进程中,并不是简单地一禁了之。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指导帮助企业申请成为HBCD停产、转产示范企业,企业获得共计约195万美元的全球环境基金赠款支持。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的同时,也为我国兑现向世界的庄严承诺赢得了主动。
高质量完成公约管控物质的淘汰任务,体现了中国坚决向POPs污染宣战的决心。
《中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2004—2024年)》显示,我国锚定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POPs危害的目标,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精准施策,健全POPs控制制度,有力推进POPs控制行动,有效减少POPs环境排放,环境健康水平不断提升,POPs控制取得显著成效。
健全POPs控制体系方面,我国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国家实施计划及其增补版。POPs控制涉及行业领域多,工作覆盖面广。为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国家层面成立由15个部门组成的履约工作协调组,各地建立省级工作推进机制,制定省级履约落实方案,形成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多方参与、衔接有序的POPs控制工作推进机制。
同时,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经济政策,将POPs纳入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体系和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支持企业打造更有竞争力的“无POPs”绿色产品,通过取消出口退税等措施鼓励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将POPs列入应税污染物,要求直接向环境排放POPs企业缴纳环境保护税。初步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POPs控制政策与标准体系。
在有力推进POPs控制行动中,深入推进行业绿色发展。
在推进源头绿色替代方面,强化与产业政策的衔接,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涉及POPs的落后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的禁限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不予审批涉及禁止生产、限制使用类POPs的建设项目环评。精准推进农药用途类POPs绿色替代。创新性对绿色替代品实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激励环境友好型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如在全国几十万艘海船上推广应用“无POPs”的环境友好型船舶防污漆,保护渔民健康和海洋生态环境。
在强化过程协同减排方面,完善二噁英类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制定炼钢工业、钢铁烧结、再生有色金属、制浆造纸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危险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领域二噁英类POPs的排放限值,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格管控POPs环境排放。推进涉二噁英行业大气污染协同减排。持续开展燃煤电厂、钢铁等行业协同治理,着力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稳步推进超低排放改造,鼓励实施烟气循环、高效脱硫脱硝、先进除尘设施等烟气治理技术,促进二噁英类协同减排。
通过降低二噁英类环境排放,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与2004年相比,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烟气二噁英排放强度下降约97%,大气二噁英排放量仍有所降低。钢铁行业铁矿石烧结工艺烟气二噁英排放强度下降约70%,大气二噁英排放量总体降低约20%。
在深化废物管理处置方面,全面排查相关行业领域涉POPs废物情况,加大POPs废物处置力度,完成历史遗留的上百个点位十万余吨POPs废物清理处置工作,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将六六六、滴滴涕等POPs纳入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明确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和管控要求。
当前,中国已踏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面对POPs污染的全球性挑战,中国将以新污染物治理为抓手,有效管控POPs等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践行POPs控制的国际承诺,与世界各国一道,携手共创无POPs的未来。
来源:《环境经济》杂志
作者:丁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