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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1日讯 1月11日,无棣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关某英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近日,无棣县公安局破获关某英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关某英已被采取强制措施,但部分集资参与人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为依法惩治犯罪活动,保护参与群众合法权益,特通告如下:
一、凡是通过关某英等人在“创汇期权”“NYW”平台集资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交易明细等资料,到无棣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未在规定时间报案登记的,视为放弃权利,法律后果自负。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投资经纪人、员工等)应将本人收取的佣金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至指定账户(附后),并主动到无棣县公安局确认。对于主动投案退赃退赔、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凡在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户名:无棣县公安局涉案资金专户
账号:3700183820805015358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无棣支行
备注填写:关某英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款人姓名
联系人:韩警官、郭警官
联系电话:0543-2256575、0543-2256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