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黔西南公安收集编辑:黔西南公安
“我要报警!我被木陇派出所的警察打了,受伤严重。”11月8日,家住贵州义龙新区顶效镇的苏某拨打“110”报警请求帮助,该警情引起义龙新区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并立即组建由督察、情指、治安等部门民警组成的调查组,开展调查核查工作。
经核查,当天16时,苏某醉酒后对宋某进行辱骂,宋某警告苏某无果后双方发生抓扯,导致苏某受伤。
义龙新区公安分局顶效中心派出所接到苏某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处置,并将受伤的苏某送医。
但醉酒的苏某拒绝配合治疗,在医院大吵大闹,并先后19次拨打“110”谎称警察打人。随后,民警将苏某带回派出所约束醒酒。
整个过程,顶效中心派出所处警民警、辅警接警出警及时快速、处警文明规范,不存在苏某所举报的事实,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苏某处予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温馨提示:人民警察作为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执法权威不容挑衅,对占用公共资源恶意拨打、骚扰“110”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正常接处警工作,警方绝不姑息!
作者|伍楚丹
编辑|邹颖颖
审核|袁娴娴
来源|黔西南州公安局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