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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借女儿3万压岁钱不还,被女儿告上法庭!网友吵翻,法院这样判

日期: 来源:济南时报收集编辑:济南时报

2020年3月1日,在父母离婚前一年,婷婷父亲老李(化名)以资金周转不够为由,向13岁的女儿借了3万元压岁钱,承诺每月给她500元利息,只借3个月。2年间,老李一直以没钱为由不肯归还婷婷的借款。

“我借给爸爸的3万元是红包压岁钱。”婷婷说,自己已经15岁,有独立的思维和认知,父亲已经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父亲言而无信的行为深深伤害了她。为维护自身权益,她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父亲向其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支付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在婷婷将老李告上法庭要求还钱后,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涉案父亲借用压岁钱的行为属于借款行为,应还本息。

该不该告?该不该还?网友吵翻

对于女儿为了3万元压岁钱将父亲告上法庭,网友意见不一。

有网友认为,孩子收到压岁钱,但父母也给别人压岁钱,算是等价交换,所以还是父母的钱。女儿不该告父亲。

也有网友认为,主要是父亲承诺了是借,会还钱。作为父母,答应孩子的事情没有做到,也会影响孩子以后的信用观。所以,欠钱还钱没毛病。

有网友分析,亲生父女能闹到法庭上,也可见平时父女之间的亲情也比较淡漠。

压岁钱到底属于谁,法律有明确说法

1.给压岁钱属于何种性质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给孩子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孩子或者其监护人表示接受、钱款发生转移之时,压岁钱的所有权就归属于孩子所有。

家长给对方孩子压岁钱是另一个独立的赠与行为,并不存在压岁钱之间的交换和折抵,故家长给对方孩子压岁钱的行为并不影响压岁钱的归属。

2.家长能否挪用孩子的压岁钱?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即便压岁钱在家长处保管,家长也要妥善保管,不能私自挪作己用,为自己购置物品,损害被监护人财产权益。

另外,民法典规定,如果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父母代为支配;如果是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如果购买大件用品或大额游戏充值、打赏等行为则需经过父母的同意或追认。

3、如何帮助孩子善用压岁钱?

从法律角度分析,压岁钱是属于孩子的财产。作为父母,不应将孩子的压岁钱全部收缴,但也不能让孩子任意挥霍压岁钱,要引导孩子正确管理和支配好压岁钱。

(综合大洋网、新浪微博、广州日报)编辑:郑楚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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