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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公安收集编辑:甘肃公安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每一个时代,总有一些人以大义情怀视死如归;
每一个清明,总让人想起那些平凡而伟大的名字。
作为和平年代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公安英烈的英名已化作星辰,与日月同辉、与江河共存。
甘肃警察博物馆展陈的英烈遗物和藏品默默地讲述着他们作为英雄的壮烈与不朽。
1998年11月12日凌晨5时许,陇南地区西和县汉源镇发生一起三死一伤的重大爆炸杀人案。在摸排缉拿犯罪嫌疑人的战斗中,西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张鸿瑜为掩护同志和群众,面对犯罪分子点燃的炸药包,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与罪犯殊死搏斗,不幸壮烈牺牲。张鸿瑜同志牺牲后,被追认为中共党员,追记个人一等功。公安部追授他“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省人民政府追认张鸿瑜为革命烈士。
张鸿瑜是一位从警只有2年的社区民警,走街串巷跑遍了辖区的每个角落,调解邻里纠纷、为群众做好事,连其他社区的居民都认识了这个勤快的小伙子。他的牺牲震惊了四方,群众纷纷赶来以最淳朴的方式祭奠这位年轻警官;为他的遗容精心修补化妆的少女,泣不成声地拒绝了公安局支付的报酬;73岁的农民石楚珍送来了亲笔写下的悼词,表达着人民群众道不尽的敬意。
不觉间,又是清明。绵绵追思,深深敬意。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们更加怀念忠诚报国、热忱为民、昂扬奋发、一往无前的公安英烈。他们是火种的传递者、精神的领路人。他们逆行而上、向死而生的伟岸身影,犹如夜空中璀璨的星河,永驻人民心田,为新征程凝聚奋进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