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地处深港边界,外来人口庞杂,民事纠纷众多,社区调解工作开展难度较大。黄丽兰是沙头角街道的专职调解员,已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十二年。这十二年来,黄丽兰以最饱满的热情和最严谨的工作态度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累计调解诉前案件超过2000件,调解成功率超过98%,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获辖区居民的广泛赞誉与认同。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黄丽兰遇到过各式各样的矛盾纠纷,但给黄丽兰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去年的一起案件。
2022年10月,一对未婚夫妻在拍摄婚纱照途中,乘坐的摄影车在高速上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准新郎当场死亡。交警认定两位肇事司机均负同等责任,死者无责任。事故认定书下达后,由于影楼与两位肇事司机拒绝赔偿,导致十几个家属围堵在交警大队门口,强烈要求肇事者必须出面担责。矛盾一触即发之际,街道迅速组织专职调解员、交警和社区法律顾问前往现场调解。
调解双方一见面,家属情绪十分激动,冲上去就要打人。黄丽兰和交警一起拉住家属,安抚家属情绪。家属哭诉道:“我们从乡下赶来,影楼一开始还安排吃住,今天就和我们撇清关系,说这是肇事司机和客户的纠纷,和影楼无关,就不管我们了。打电话给两位司机,要么说没钱,要么让我们找保险公司。我们走投无路,只能来找交警。”
听完家属的诉求后,黄丽兰和交警决定分头调解。交警与司机沟通,律师与影楼沟通,调解员与家属沟通。黄丽兰首先表明身份,站在家属立场,与家属共情。
“大叔,我也为人父母,也有一个孩子,能体会到您的心情,这种情况我们都不愿意看到,请您节哀,一定要保重身体。”黄丽兰的这番话,让死者父亲掩面痛哭,积压的情绪终于释放出来。待情绪平复后,黄丽兰再向家属讲解《民法典》中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顺序的规定,让家属了解保险理赔的流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出赔偿总额,分清两位司机的赔偿比例,并结合案情提出建议。
经过反复沟通与调解,矛盾双方就赔偿标准达成一致:第一、由两位司机每人垫付两万元给家属安排吃住和火化,然后配合货车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款。第二、由于影楼明确拒绝调解,摄影车保险不足,司机又无力支付赔偿金,家属决定起诉影楼和摄影车司机。最后,调解员全程跟进保险理赔情况,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让家属感受到温暖。两个月后,家属收到货车方支付的赔偿金86万元,同时也起诉了影楼和摄影车司机。
在这个案件中,面对情绪激动的家属,黄丽兰像“消防员”一样,先给家属进行情绪“降温”。待家属冷静下来之后,再向其讲解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充当“普法员”角色。既当“消防员”,又当“普法员”,这就是黄丽兰调解工作的日常。
从事调解工作十二年来,黄丽兰陪伴家人的时间少了许多,但他们从未有过怨言,多年如一日地支持黄丽兰的工作。人民调解员直面群众,通过调解的方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促使人民群众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对法治中国建设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黄丽兰表示,不知道自己还能在调解员岗位上继续工作多少年,但无论在岗与否,只要人民群众有调解需求,她一定义无反顾地挑起这个重担,为法治中国建设继续添砖加瓦。
文/图:司新宣、盐田区司法局
通讯员:曾毅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