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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春城讯 日前,《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专家论证会召开。据悉,专家组统一明确评审论证意见,提交报告,按程序报批行文后,该办法将发布实施。
今年9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同意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开展经营异常名录修复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为什么要开展这项试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昆明依法推进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将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实施社会监督和联合惩戒,起到显著效果。
随着政府信用监管工作的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企业诚信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但企业积极整改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被列入异常的痕迹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在不同程度上依然受到影响和限制。
为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试验田”的作用,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创新信用修复机制,探索开展经营异常记录痕迹信用修复,消除企业信用修复后的经营异常记录痕迹,重塑经营主体信用形象。
据了解,《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明确,从企业列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名录记录修复,异议处理,行政责任等方面给出相应管理办法。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有关负责人介绍,将全力推动办法出台实施,引导和服务经营主体主动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提升企业信用合规水平,支持企业发展。同时,为全省开展经营异常记录痕迹信用修复提供范本。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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