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市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磊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宝华、崔学民、孔祥岩,秘书长王东出席会议。副市长刘连栋、市法院院长孙淑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等3项报告,审查了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并作出相应决议;审议了《菏泽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表决了关于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表决了市政府关于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报告、全市工业领域数字经济发展情况报告、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等4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稳定预期、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重点产业突破等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要强化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绩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紧扣高质量发展,紧盯重点领域实施审计监督,扎实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对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会议要求,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吸收,进一步修改完善好《菏泽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分、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要高质量形成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审议意见,及时反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王磊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依法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菏泽报业全媒体 记者 张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