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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刘伟 李细雨
11月26日,山东省交警总队五支队张店大队民警在G20青银高速济南方向K270附近巡逻时,发现应急车道处有一老人徘徊踱步,非常危险。
民警立即下车询问,得知老人迷路了,且精神状态有些异常,民警当即决定驾车送老人回家。在车上,经民警再三询问,确定老人家住邹平市长山镇北后村,自己没事出来溜达,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溜达到离家十几公里外的高速公路上。
经过路人指路,民警安全将老人送回家,并叮嘱老人家属好好看护老人,万不可冒险再上高速。
民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非机动车等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也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而且还要承担主要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