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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淑栋 报道
本报淄博讯 日前,司法部、民政部印发《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淄博市张店区四宝山街道江西道村、南定镇岳店村、科苑街道潘庄社区,淄川区钟楼街道北苏社区,博山区八陡镇东顶村入选。
近年来,淄博市贯彻落实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下一步,淄博市将发挥示范村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