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三年强基础”的关键之年,3月10日上午,我市开展“简阳市2023年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切实强化禁捕执法,严查重处危害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在沱一桥水域,执法人员对重点水域开展了常态化巡查,检查水域两岸是否有违钓、非法捕捞等行为;同时来到城区各鱼类销售摊位及渔网渔具销售点,检查是否存在售卖野生鱼,销售非法渔网渔具等违法行为,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禁渔期日巡查和宣传引导等工作。
据了解,本次联合执法行动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联合开展,从3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为期4个月,将开展禁捕水域执法巡查、打非断链执法检查、严查生产销售禁用渔具等行动,不断加强宣传力度和非法捕捞及采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与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全市生态水域环境,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简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养殖业行政执法科科长 代科兵:抓好“禁渔期”管理,对保护、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良好水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禁渔期内,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渔业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捕捞的渔获物。如违反禁渔期规定可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违发当地镇街道举报。
通过开展“简阳市2023年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健全各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和重大案件会商等相关工作机制,提高运行效率,规范渔具市场销售及人工养殖水产品的产、供、销和餐饮等重点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加强对非法捕捞及采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与打击,巩固“四清四无”成果,有效降低案件发生率,确保“禁渔令”落实落地,为修复水域生态和保护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简阳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