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春寒料峭。但汶川县绵虒镇一座座蔬菜大棚内暖风扑面、绿意盎然,萝卜、白菜等时令蔬菜长势喜人。村民们正忙着采收、搬运,一派忙碌景象。
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不少强农惠农政策,像蔬菜大棚这样的农业项目在阿坝州正蓬勃发展。阿坝州纪委监委统筹州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力量,以专项监督为抓手制定“光明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等的监督检查,严查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为项目有序运行、资金规范使用提供有力保证。
“专项监督既要明确重点、找准切口,也要注重方式方法。”州纪委监委成立18个专项监督小组,细化分解4方面10项监督任务,联合乡村振兴、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沿着项目、顺着资金、盯着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跟进监督,着力打通项目资金落实落地的“中梗阻”。同时,按照“项目资金见阳光、问题案例大曝光、作风整顿明担当、监督查处明纪律”要求,全面推行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将惠民惠农项目和资金信息全部录入“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纪检监察机关可通过该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对项目运行和资金发放情况“全程扫描”,群众也可随时查询补贴发放、村集体收支明细等,有效参与监督。
着眼管好管牢村级“小微权力”,州纪委监委在全州探索开展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梳理和列出村干部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同时组织村级“一把手”开展作风体检活动,通过用活考核测评、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为村干部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马尔康市松岗镇洛威村原村委会主任昌某因多次挪用村集体资金被查处后,当地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教育引导村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积极担当作为。如今洛威村正推进建设乡村民宿、中蜂养殖等乡村旅游项目,着力打造“花语藏寨”乡村振兴示范点。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3年第7期,作者:柴自贵 曹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