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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宾交警收集编辑:宜宾交警
为保障春运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酒醉驾、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日查获的部分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牌号码:川Q8***9
被处罚人:沈某
违法时间:2023年2月3日21时57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文化路西段
酒精含量:179mg/100ml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川QW***2
被处罚人:王某
违法时间:2023年2月5日15时58分许
违法地方:宜思路
酒精含量:97mg/100ml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渝BY***7
被处罚人:唐某斌
违法时间:2023年2月1日9时34分许
违法地点:长江北路西段附一段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车牌号码:川Q6***1
被处罚人:冯某君
违法时间:2023年2月1日10时15分许
违法地点:志诚路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质量100%以上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车牌号码:川E7***8
被处罚人:黄某超
违法时间:2023年2月1日11时17分许
违法地点:353国道2455公里200米(南溪区)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车牌号码:渝DA***8
被处罚人:曹某园
违法时间:2023年1月31日15时50分许
违法地点:焦四路3公里处
酒精含量:41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 1600 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编辑:方世惠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