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机关企事业单位版)如下:
一、可回收物
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
可回收物要保持干燥、干净无异味,投放到相对应的收集容器或暂存点。
1.玻璃的投放要求:玻璃瓶应去掉瓶盖、撕掉瓶身标签,瓶内残留物应用水洗净,并尽可能保持完好,小心投放。
2.金属的投放要求:易拉罐等应踩扁压实,金属尖利器物应用硬纸包裹捆绑。
塑料的投放要求:瓶内应用水洗净,瓶身应压扁;塑料桶、塑料盒等应洗净晒干。
Tip:提倡自带购物袋,不用或少用一次性塑料袋。
3.纸类的投放要求:纸类应折好压平,回收时应避免受到污染。
需要注意的是:
A.一次性碗碟、有油污等污垢的纸(披萨包装盒等)、用过的墙纸、复写纸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
B.旧书籍、刊物应优先考虑送给有需要的人,或在深圳读书月期间参与“图书漂流活动”。
4.电器电子产品的投放要求:投放到专项垃圾暂存点。
5.家具的投放要求:投放到专项垃圾暂存点。
注意:投放点的家具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通过手机程序或电话进行预约,付费回收。
二、厨余垃圾
指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
投放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厨余垃圾投放时,厨余垃圾应当沥除油水,去除食物包装、餐具制品、大块骨头、贝壳杂质等,投放至专用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三、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且应当专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等。
1.电池的投放要求:各类废电池应保持完好,投放到废电池收集容器,防止日晒雨淋。
2.灯管的投放要求:各类废灯管应保持完整、清洁、干燥,防止破损,放置到废灯管收集容器。投放时要小心轻放,防止破碎。
3.家用化学品的投放要求:应投放至集中分类投放点或单独摆放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废弃药品药具投放前,应对包装物进行毁形或者破坏性标记;其他家用化学品投放时,应防止破坏原有的瓶、罐等包装,避免化学品溢出到环境中。
四、其他垃圾
包括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注意:受到污染的纸类/塑料袋(膜)/织物,破损的花盆或陶瓷等难以回收利用,属于其他垃圾。
除上述四大类外,年花年桔、花卉绿植、绿化垃圾,应该单独分类:
一、年花年桔
按照粤港地区的春节传统习俗,应节摆放的花卉桔树,投放要求:按照区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段,投放至专项垃圾暂存点中的年花年桔暂存区域。
二、花卉绿植
废弃的花卉绿植,包括盆栽、插花,投放要求:按照花盆、植物和泥土等成分进行分离并分别投放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投放至专项垃圾暂存点花卉绿植暂存区域,也可预约专门机构上门收集。
三、绿化垃圾
修建产生的绿化植物废弃物,投放要求:绿化垃圾应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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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