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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唐诚希 (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百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唐诚希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片来源:桂林晚报视频号
主动投案
7月7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唐诚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正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靠金融吃金融”
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11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唐诚希被“双开”。通报称,唐诚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纪法,私欲膨胀,“靠金融吃金融”,借机敛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务便利为干部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触犯刑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
唐诚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唐诚希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 作者:张娟】